劳务协议
甲方(雇佣方)
乙方(受雇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基本信息
1、 乙方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且已经领取退休金或者虽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已经销售退休待遇。
2、 乙方离退休单位: 。
3、 乙方承诺无 等慢性病史。
4、 乙方结合自身身体健康情况认可甲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务报酬、伤害赔偿等事宜,并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劳务工作。
第二条 劳务期限
劳务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双方劳务关系终止。
第三条 工作岗位
1、 乙方劳务岗位为: 。
2、 甲方根据劳务需要,考虑乙方身体情况及乙方劳务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劳务岗位,重新签订本协议或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 工作地点
乙方劳务地点为: 。甲方根据劳务实际情况有权调整乙方劳务地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 正常作息情况下,乙方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日。
2、 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支付加班补贴 元/小时。
第六条 劳务报酬
1、 以月为单位进行结算,每月 元,甲方与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根据税务机关相关规定,上述劳务报酬按月由甲方代扣代缴所得税(如有)。
2、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与乙方未结算的报酬进行冲抵。
3、 乙方因请假或假期未为甲方提供劳务的,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请假或假期期间的劳务报酬。
第七条 工作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 因工赔偿
1、 乙方因从事劳务活动负伤,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从事劳务活动,是指从事甲方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它劳务活动。
2、 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
(2)乙方因自身过错造成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
(3)乙方因第三方原因受到伤害的;
(4)其它非因工时劳务活动受到山海的情形。
3、 如乙方收到人身损害造成损失,先由侵权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侵权方无法确定或赔偿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甲方依法陈安补充赔偿责任。
4、 乙方在从事劳务活动期间超越工作范围或因过错造成他人伤害的,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予以追偿。
第九条 商业秘密
1、 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或者利用甲方设备、资料、时间、场地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开发的技术成果,发展的业务渠道,建立的商业信誉等,都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乙方并不因为其曾付出了劳务而取得占有、转让、披露以及利用其为自己或其他人谋取利益的权利。
2、 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许可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以甲方提报的损失数据为准。
3、 乙方应当于协议解除或终止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其持有或保管的一切保密信息及载体交付给甲方,并不得私自留存任何上述信息的复制品、复印件等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解除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的;
(2)乙方提前11日书面通知甲方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4)甲方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经无履行必要的;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甲方依据下述情形解除本协议的,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出现下述约定情形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弥补该损失产生的各项费用。
(1)乙方不符合甲方劳务要求的。
(2)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要求的劳务内容。
(3)乙方被查实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
(4)乙方患病或负伤不能从事原劳务或停工治疗期限超过30日的。
(5)乙方向甲方隐瞒重大病史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其他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7)违反甲方相关要求,扰乱劳务秩序,经劝告仍不改正的。
(8)因故意、重大过失给甲方损失或因过失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9)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信息送达
乙方确认的送达信息是: ,如上述送达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于发生变更情形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予通知或逾期通知的,甲方以原信息送达相关资料的,视为有效。
第十三条 法律关系确认
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双方不适用劳动关系的相关法规政策调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