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分包单位)名称:
乙方(劳务单位)名称: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B 劳动合同。
A固定期限: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工作完成时终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工作地点为 ,工程项目为 。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C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工作制。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C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应当事先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四条、劳务合同价款:(大写) (小写) 元。
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应取得相应资格。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协商解决。
第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十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