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装修合同
发包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
签约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签约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厂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厂房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厂房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三)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四)工程期限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厂房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一)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工业厂房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工业厂房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一)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三)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四)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五)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厂房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六)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一)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二)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三)保护好原厂房内的陈设,保证厂房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四)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 %;当工期进度过半(__ 年__ 月__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 %。剩余__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厂房装修工程结算表》,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厂房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三)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工程工期
(一)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 元。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九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厂房装修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二)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七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设备进入施工待验收区,视为验收合格。
(三)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二)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__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厂房装修工程报价单、厂房装修施工方案)一式___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甲方):
签约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签约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