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协议书
甲 方(委托人):
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乙 方(被委托人):
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丙 方:
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甲方拟实际出资购买位于 市 的不动产,面积为 。乙丙方是合法夫妻关系,现甲方经乙丙方同意,拟以乙方名义购买上述不动产。该不动产将登记在乙方名下,三方确认本协议所载不动产之所有权归甲方单独所有,由甲方行使本协议不动产所有权的各项权利和权益。在忠于事实和法律的前提下,经各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三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不动产的全部出资均系由甲方承担和支付,乙丙方未承担和支付任何款项,三方确认本协议不动产产权自始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实际控制和享有本协议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所有权人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和权益。乙方仅为本协议不动产的名义产权人,不享有本协议不动产任何权利和权益,乙丙方保证不因履行本协议义务(如在日后条件成熟时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费用,乙丙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对本协议不动产主张任何权利和资金。
第二条 本协议不动产由甲方实际控制和行使,所有权产生的权利负担、债务、税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并且该不动产的损毁灭失风险,均由甲方承担,与乙丙方无关。因乙丙方不当行为而产生的权利负担、债务、税费、不动产的损毁、私下处分等责任由乙丙方承担,乙丙方须赔偿甲方或第三人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乙丙方保证无条件、无偿按甲方要求的方式(甲方可自由选择交易过户或赠与过户等各种处置方式)在日后条件成熟时将本协议不动产过户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但所发生的过户登记、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本协议不动产的权利证书、购房协议等所有与本协议不动产有关的资料均由甲方保管,乙丙方及其家人保证在任何时间不得利用产权登记人的身份挂失变更本协议不动产的权利证书等所有与本协议不动产有关的资料。如乙丙方及其家人利用挂失所得本协议不动产权证或利用本协议不动产登记的信息等对外获得资信或处分本协议不动产,乙丙方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须赔偿甲方或第三人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为保证甲方行使本协议不动产所有者权利,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出具委托书并办理公证授权,全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处置本协议不动产、办理过户等,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管理该不动产之相关事宜,包括:办理装修手续,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支付相关物业管理费用、水、电、煤气费,维修、维护,行使业主的业委会选举权等事项,就财产权益被侵害等主张权利和索赔。2、经营、处分该不动产之相关事宜,包括:将该不动产转让(出售)、出租、抵押、信托、典当、拆迁补偿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办理该房屋土地证、产权证过户、变更及领证相关事宜,收取房款、拆迁款、租金等款项,缴纳相关税费,若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受托人有权协助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3、办理上述不动产的抵押贷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还清贷款(包括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一切事宜。4、接受登记机构的询问,办理上述不动产的查档、撤档、注销、房屋信息改错相关事宜;查询、复制、领取婚姻档案及相关材料。以上委托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具体以各份公证的委托书内容为准。
第六条 若发生乙方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形,则乙方的继承人、法定监护人应积极及时地为乙方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手续(如办理继承公证、继承过户等),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交易过户或赠与过户手续、出具公证授权等),继续保证甲方完整行使所有权人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和权益。乙方的继承人、法定监护人履行本协议义务不得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不动产任何权利、资金、费用(乙方的继承人、法定监护人因履行义务发生的合理差旅费、交通费除外)。
第七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三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书未定事项或约定不明的事项,三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的附件,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书是三方自愿订立,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本协议书内容双方确认无误。本协议书自三方签字之日起成立。本协议书壹式叁份,甲乙丙方壹人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市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