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3)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本协议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以促惠为目的,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推进战略合作,努力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双方经济效益,实现互利共赢。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乙方提供场地给甲方办公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作为对价,从而达到战略合作目的。
2、乙方为甲方提供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场地作为甲方的办公场所,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作为使用上述房屋的对价,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作为对价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 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 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 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 分钟。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场所,甲方保证仅作办公之用途,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同意甲方在外墙布置招牌 块,招牌位的具体位置由乙方统筹安排。甲方自行负责前述招牌的设计、制作、安装、更换和拆除。
3、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将承租的该不动产所在地的地址作为其营业注册地地址。
4、甲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配套设施,因甲方的不当使用造成乙方所有的附属设备损坏或故障时,甲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合理维修费用。
5、新增的装饰、装修部分,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后续处置问题。
6、甲方应自行承担使用该房屋过程中所发生水、电、燃气、空调费用、物业费用及其他全部费用,甲方应于收到相关账单后7日内支付该等费用,须先充值的收费项目,应在使用前先充值。
7、甲方和律师对乙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8、甲方的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就每次法律服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向乙方报告。
第三条 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甲、乙双方如需提前终止协议,可另行签署终止协议。
第五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有所冲突,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本协议。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补充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
3、协议签署地为长沙市,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