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
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的委托(指派),由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交通肇事罪一审辩护人,为其辩护,并经其确认。辩护人的责任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以及免于刑事责任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做了必要的调查,因而对本案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又经过刚刚的庭审调查、进行了证据的质证和认证,听取了公诉人的发言,使辩护人对本案的实质有一个更全面、更客观的认识。现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诚望合议庭采信。
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XXX犯交通肇事罪无异议。
二、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XXX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1. 案发当时正处于________(夜间/雨天/雾天等复杂天气),路况复杂,xxx属于主观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其主观恶性较小,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因而对其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而予以从轻处罚。
2. xx在车辆肇事之后立即返回到事故现场向交警主动投案自首,对其交通肇事的行为供认不讳,符合自首条件,具有自首情节。
3. xx系初犯、偶犯。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行政及刑事处罚,系初犯、偶犯,因而应当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4. xx认罪态度好,积极悔罪。xx投案后能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彻底忏悔自己的罪过,表现积极的赎罪心态。
5. 被告人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受害人出具了《谅解书》,XXX此次危险驾驶造成的损害后果是: 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XXX与受害人XXX就此交通事故损害达成《调解协议》:________________(协议内容)。被害人XXX同日出具《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被告人XXX的任何责任,并希望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xxx足额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___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将之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三、辩护人认为xx符合宣告缓刑的法定条件
综合分析xx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其主观恶性较小、认罪且悔罪表现好、系初犯、积极支付了被害人的费用。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及其相关规定,张某具备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
综上,请求法院本着“惩罚与教育想结合”的原则,依据事实与法律,依法作出公正裁决,对xx适用缓刑。以上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在评议时予以考虑。
辩护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