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操作指引和注意事项
一、适用场景
1、 适用范围:本操作指引和注意事项,以及配套使用的文书工具,主要用于员工不胜任工作,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2、 规避风险:按法律要求履行相关考核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合理把握调岗尺度;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为企业固定证据等。
二、操作指引
三、注意事项
1、 需要事先和员工签订考核协议,如《绩效责任状》、《绩效考核责任书》等,目的在于确定考核规则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
2、 当出现考核结果为不胜任工作时,企业有义务告知员工考核结果,并让员工签字认可。
(1)绩效考核要合理合法地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首先,考核协议要明确化,有明确的定量指标避免出现争议。其次,考核数据来源要清晰,员工认可数据来源等。
(2)要让员工对绩效考核签字认可。实践中,员工不愿意在考核结果上签字,企业可以采用比较柔性的技巧,比如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填写绩效改进说明,侧面得到员工对考核结果的任何
3、 企业培训要有针对性,能帮助劳动者提升绩效。
4、 调整岗位要合理性,具体包括:
(1)新岗位与劳动者专业的匹配度;
(2)新岗位与劳动者工作经历的匹配度;
(3)新岗位不具有侮辱性和歧视性;
(4)新岗位工作地点不足以影响员工日常生活的时间安排,或虽有影响但公司提供了一定的交通便利条件或福利;
(5)新岗位工资待遇应适度调整,且必须符合用人单位的岗位职级与薪资标准的对应体系,调整前后差异不要太大(20%幅度以内为参考);
(6)新岗位工作条件和工作强度是否适应劳动者的身体状况;
(7)新旧工作岗位属于同一个用人单位。
5、 当前司法实践以“不胜任工作”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较大,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可以从协商解除、员工重大违纪等方向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1)企业以“不胜任工作”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风险较高,主要原因是对于前期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判断依据,以及确认不胜任工作后的程序操作缺失产生的风险。
(2)协商解除,或以员工重大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相对而且风险较低。
6、解除劳动合同前,需履行工会告知手续。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但最终是否解除的决定权在用人单位,只要用人单位将最终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即可。
(3)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应当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的方式或向当地工会征求意见的变通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这一法定程序。
(4)如当地工会不接收,用EMS寄送快递的方式解决,快递面单上写明寄送的内容是什么?保留好寄送的面单,结合寄送记录,就可以完成工会程序。
四、配套工具
《调岗调薪通知书》
《岗位调整协议书》
《培训通知书》
《关于与XXX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工会)》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胜任工作)》
五、温馨提示
1、 由于实际情况千差万别,该本操作指引和注意事项无法覆盖所有的具体情形。因此,企业需要在了解和掌握关键解决措施基础上,根据具体用工情况进行修改或调整。同时,建议企业直接与律师一对一沟通具体诉求,进行个性化定制,以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
2、本操作指引和注意事项旨在最大程度帮助企业合法规避法律风险,但由于各地司法实践具有差异,用工风险无法完全避免。
3、如有发现错误或遗漏,欢迎向我们提出,以便我们持续进行改进和完善。